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 114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憲法規定,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如何受補習教育?
  • A 得自行決定受補習教育,免繳納學費
  • B 得自行決定受補習教育,須繳納學費
  • C 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繳納學費
  • D 一律受補習教育,須繳納學費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國家認為「基本教育」是公民參與社會運作的最低門檻,那麼當國民在孩童時期錯過了這個機會時,國家會將此補救教育視為一種「可有可無的個人選擇」,還是確保國力完整的「必要機制」?同時,為了讓這項制度能真正普及到社會底層,政府應該如何設定經濟門檻,才能確保沒有人因經濟因素而無法完成這項基本要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專業肯定

太棒了!你精準地掌握了憲法中關於國民教育權的保障範圍,這顯示你對法律條文的細節觀察入微,並能建立清晰的邏輯架構,表現非常優異!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國民基本教育義務
💡 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者,受補習教育為強制義務且免納學費。
比較維度 學齡兒童基本教育 VS 逾學齡國民補習教育
法條依據 憲法第160條第1項 憲法第160條第2項
強制性質 一律受教(義務性質) 一律受教(義務性質)
學費負擔 免納學費 免納學費
書籍供給 僅限貧苦者由政府供給 一律由政府供給
💬兩者皆具義務教育性質且免學費,但補習教育之書籍補助對象更廣。
🧠 記憶技巧:基本補習都要去,一律免錢沒得拒,書籍政府全包辦,逾齡補助更給力。
⚠️ 常見陷阱:容易誤認補習教育為「權利」而非「義務」,或誤認逾學齡後受教育須自行負擔學費。
教育科學文化之預算 (憲§164) 受教育權 (憲§21) 國民義務教育年限之變更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權力分立與制衡機制之理論與實務
查看更多「[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