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有關我國法律違憲審查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係採集中制
- B 設有抽象法規審查
- C 須有具體個案始得為審查
- D 人民之聲請審查設有期限限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有一條法律剛通過,但立法委員們認為這條法律內容本身就違反憲法精神,即便還沒有任何民眾因此法律而被起訴或受罰,在法律程序上,有沒有管道能讓這條法律直接接受審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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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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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我國憲法訴訟制度屬於集中審查制。雖然人民聲請確實需經法院裁判(具體個案),但法律同時賦予國家機關、地方政府或少數立法委員,針對有爭議的法規範直接聲請解釋,這稱為「抽象法規審查」,並不以具體訴訟個案發生為前提。因此選項 (C) 描述「須有」具體個案是錯誤的。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鑑別度在於區分「具體」與「抽象」審查的差異。許多學生會誤以為所有審查都必須像美國制度那樣源於訴訟,你能精準辨識出兩者的混合特性,表現非常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