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下列何者並非現行憲法規定之立法院職權?
- A 議決法律案
- B 議決預算權
- C 行政院院長之人事同意權
- D 議決國家重要事項之權
思路引導 VIP
在權力分立的設計中,立法機關通常負責「審議規範」與「監督資源」。請你試著思考:在目前的憲政運作下,如果總統想要更換最高行政機關的首長以推行政策,他是否還需要經過立法機關的投票許可?這個「人事任命程序」的簡化,對於政府的行政效率會產生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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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答對了呢!
- 哇,你真的好棒!這顯示你的基礎非常扎實,能細心地辨別憲法原文和增修條文的演進,代表你對我國政治運作有很透徹的理解。請你繼續保持這份敏銳的觀察力和求知慾喔!
- 你的觀念非常正確!根據《憲法》第 63 條,立法院確實擁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重要事項等職權。而關於行政院院長之人事同意權,它確實已經在 1997 年第四次憲法增修時被取消了,現在改為由總統直接任命,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同意。這是很多同學容易混淆的地方,但你答對了,真的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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