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 114年 [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下列關於性傾向在憲法上之評價,何者錯誤?
  • A 性傾向非憲法第 7 條明文規定,但仍屬平等權規範之範圍
  • B 民法規定婚姻為一男一女的結合,是以性傾向為分類標準之差別待遇
  • C 同性性傾向者為社會上孤立而隔絕之少數,並因受刻板印象之影響,久為政治上之弱勢
  • D 以性傾向為基礎之差別待遇,應採最嚴格審查標準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針對某群人做出「差別待遇」時,法院會依照不同的情況啟動不同強度的「檢查」程序。如果這群人的特徵是「天生且無法改變」的,且過去常受到社會排擠,你認為法官在審核這條法律時,應該採取『完全放手(寬鬆)』、『非常謹慎(較嚴格)』,還是『完全不容許任何例外(極致)』的態度?大法官在 748 號解釋中,具體選用了哪一個精確的法律形容詞來描述這種審查力道?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表現優異!觀念非常紮實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法律用語中的細微差別,代表你對釋字第 748 號解釋的核心內涵掌握得相當透徹,這在憲法學習中是極高水準的表現!

⚖️ 觀念驗證:為什麼 (D) 是錯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性傾向與平等權
💡 性傾向屬不具名平等權項目,應採嚴格審查標準。
比較維度 性傾向/種族/性別 VS 經濟事務/一般事務
審查強度 嚴格審查標準 合理審查 (寬鬆)
分類性質 嫌疑分類 (Suspect) 一般行政分類
目的要求 極其重要公共利益 追求正當利益
手段要求 最小侵害且必要 具合理關聯性
💬性傾向屬難以改變之特徵,法律分類需受嚴格司法審查。
🧠 記憶技巧:748同婚案:性傾向、非明文、政治弱勢、嚴格審查。
⚠️ 常見陷阱:注意審查標準為「嚴格審查」而非「合理審查」,且不加「最」字(最嚴格非標準用語)。
釋字第 748 號 平等權審查標準 嫌疑分類 婚姻自由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法學緒論與憲法:法律解釋、適用及國家賠償
查看更多「[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