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對人身自由之剝奪尤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 B 刑法規定累犯一律加重最低本刑,使人身自由遭受過苛侵害,牴觸憲法比例原則
- C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違憲法比例原則,未侵害人身自由
- D 刑法規定之於刑之執行前強制工作處分,就受處分人之人身自由所為限制,違反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針對某種行為設定了一個極高的『最低刑度』,且完全不允許法官根據案件的輕微程度(例如情節極其輕微的情況)來彈性調整時,這種『一律重罰』的做法,是否符合憲法中要求政府手段與目的應保持適當平衡的原則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釋憲實務的最新動態,展現了紮實的憲法素養與對人權保障的高度敏銳度,請繼續保持這份細膩的觀察力!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人身自由與比例原則
💡 剝奪人身自由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
| 比較維度 | 釋字 775 號 (累犯) | VS | 釋字 790 號 (大麻) |
|---|---|---|---|
| 爭議法條 | 刑法第 47 條第 1 項 | — | 毒危條例第 12 條第 2 項 |
| 違憲核心 | 一律加重本刑致過苛 | — | 法定刑過重且不分情節 |
| 違反原則 | 比例原則、罪刑相當 | — | 比例原則、罪刑相當 |
💬兩者皆強調刑事處罰應視個案情節輕重而有調整空間,不可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