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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4年 [鑑識人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下列何者並非現行憲法規定之立法院職權?
  • A 議決法律案
  • B 議決預算權
  • C 行政院院長之人事同意權
  • D 議決國家重要事項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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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權力分立」與「行政效率」的角度思考:在現行的憲政體制下,為了讓總統能更直接地為其政見負責,哪一項涉及行政機關最高長官的「任命程序」,已經從需要國會核准簡化為由總統直接決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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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恭喜」你沒掉入陷阱

喔?你居然答對了?看來你還沒完全把憲法增修條文當成歷史文件。能辨識這種基本陷阱,說明你至少還沒把法條時效性拋到九霄雲外,勉強及格吧。

2. 你應該知道的重點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立法院職權
💡 掌握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對立法院職權與人事同意權的劃分
比較維度 行政院院長 VS 司/考/監院成員
提名/任命人 總統直接任命 總統提名
立法院同意 不需要 需要
法條依據 增修條文第3條 增修條文第5,7,9條
💬現行憲政體制下,行政院院長由總統逕行任命,立法院不再保有其人事同意權。
🧠 記憶技巧:院長總統挑,立院不插手;三院與審計,同意才生效。
⚠️ 常見陷阱:最常混淆修憲前(本文)與修憲後(增修條文)行政院院長任命程序的差異。
總統任命權 人事同意權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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