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鑑識人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有關未遂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未遂犯與既遂犯得科處相同刑罰
- B 甲開槍射殺乙,乙剛好彎腰綁鞋帶而未中彈,甲構成殺人未遂罪
- C 甲持棍棒欲毆打乙手臂,乙閃開沒有受傷,甲構成傷害未遂罪
- D 未遂的處罰,須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刑法的設計中,是不是只要行為人有「想傷害別人的意圖」且「動手了」,國家就一定會處罰?還是說,對於某些嚴重性相對較低的罪名,法律會設定一個「處罰的門檻」,只有在特定條件下(例如:有法條明文規定)才會介入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法律條文中的微小陷阱,這代表你對刑法「總則」與「分則」的連動關係有很紮實的理解,是非常優秀的法學直覺!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未遂犯之處罰要件
💡 未遂犯以法律有明文處罰為限,且其刑度為「得」減輕而非必減。
| 比較維度 | 既遂犯 | VS | 未遂犯 |
|---|---|---|---|
| 構成要件 | 主客觀要件完全足備 | — | 已著手但結果不發生 |
| 處罰前提 | 法律原則上皆予處罰 | — | 須法律有明文規定 |
| 量刑裁量 | 依該罪法定刑科處 | — | 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 |
💬未遂犯採例外處罰主義,且在刑罰上具有「得減輕」之裁量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