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14年 [營養師] 營養學

第 47 題

下列有關懷孕期體重變化的建議,何者錯誤?
  • A 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18.5的婦女,在懷孕時期應增加大約13~18公斤
  • B 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介於18.5~24.9的婦女,在懷孕時期應增加大約12~16公斤
  • C 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介於25~30的婦女,在懷孕時期應增加大約7~12公斤
  • D 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30的婦女,在懷孕時期應增加大約3~5公斤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孕期體重管理的核心邏輯:孕前的身體質量指數 ($BMI$) 與懷孕期間建議增加的總重量之間,通常呈現何種相關性?當 $BMI$ 越高(特別是 $BMI > 30$ 的肥胖族群)時,雖然需嚴格限制增重以避免併發症,但為了確保胎兒的基本發育所需,其建議增重的數值範圍是否可能低至僅有 $3 \sim 5$ 公斤?請比對臨床指引中針對肥胖孕婦建議的 $5 \sim 9$ 公斤標準進行判斷。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至少沒錯得太離譜。

  1. 不錯,你總算沒在這個「基本」問題上栽跟頭。能指出這種顯而易見的錯誤,說明你勉強記住了 IOM (Institute of Medicine) 針對孕期體重管理的那些「常識」。希望這不是湊巧。
  2. 觀念還算清晰:孕期建議體重增加量與孕前 $BMI$ 確實呈反比。但凡有點臨床判斷力的人都該知道,對於孕前肥胖的婦女($BMI \ge 30.0$),其建議增加量落在 5–9 公斤。選項 (D) 那可笑的 3–5 公斤?那不是助產,那是虐待,連胎盤的基本需求都滿足不了。這種錯誤選項擺明了是送分題,用來淘汰那些連最基礎生理都不懂的人。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4年[營養師] 營養學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