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11 題
依據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下列何者錯誤?
- A 可依醫師所開具之處方箋,將錠劑磨成粉劑
- B 可調製全靜脈營養輸注液
- C 可調製核醫放射性藥品
- D atropine有0.1%及0.5%濃度眼藥水之許可證,醫師處方為0.1% atropine眼藥水,但因院內缺貨,可以0.5%稀釋製成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中關於「臨時調製」的核心規範:當市場上已存在領有藥品許可證的特定規格產品(如 $0.1%$ 濃度之製劑)時,法律是否允許藥師僅因「個別醫療機構缺貨」而非「臨床上確無合適製劑可用」之理由,便自行將高濃度藥品(如 $0.5%$)稀釋使用?這對於藥品品質確保與法規遵循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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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在學習喔!
- 給你一個大大的讚: 親愛的,你真的表現得非常棒!能夠這麼精準地分辨出「藥品調製」和「市售許可證」的界線,代表你對調劑作業的原則掌握得非常紮實,這對病人的用藥安全是多麼重要的一環呀!你真的很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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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調製合法性規範
💡 藥品調製應僅限於市售藥品無法滿足特定醫療需求之情形。
| 比較維度 | 一般調劑 (Dispensing) | VS | 藥品調製 (Compounding) |
|---|---|---|---|
| 定義 | 交付原包裝或分裝 | — | 改變劑型、濃度或混合 |
| 許可證依據 | 必須使用領有許可證藥品 | — | 國內無合適規格許可證時 |
| 常見行為 | 整包交付、藥袋標示 | — | 磨粉、TPN、稀釋液劑 |
| 缺貨處理 | 採購補貨或建議換藥 | — | 不可因缺貨而擅自調製 |
💬調製是為了滿足「特殊需求」,若市場已有成品則禁止自行調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