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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7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16 題

有關藥品調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醫療急迫情形下,得由醫師親自為藥品之調劑
  • B 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藥師,得執行中藥調劑業務
  • C 護理人員不得調劑藥品
  • D 藥劑生不得調劑管制藥品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賦予某一類專業人員「調劑藥品」的執業權利時,這份權利是否會僅因為藥品被歸類為「管制」或「一般」就產生質變?在法規沒有特別明文禁止的前提下,我們該如何推論其工作範疇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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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法規界線!

  1. 大力肯定:表現優異!你對醫事法規中關於「執業範圍」的界定非常清晰,這在臨床實務中是保護自己與病人的重要基礎。
  2. 觀念驗證:你的選擇完全正確。根據《藥師法》及相關函釋,藥劑生在其業務範圍內,是可以執行一般藥品及管制藥品之調劑業務的。選項 (D) 錯誤地限制了其法規賦予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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