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16 題
有關藥品調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醫療急迫情形下,得由醫師親自為藥品之調劑
- B 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藥師,得執行中藥調劑業務
- C 護理人員不得調劑藥品
- D 藥劑生不得調劑管制藥品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賦予某一類專業人員「調劑藥品」的執業權利時,這份權利是否會僅因為藥品被歸類為「管制」或「一般」就產生質變?在法規沒有特別明文禁止的前提下,我們該如何推論其工作範疇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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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哼... 你觸及了世界的真實。
- 月下低語:原來如此... 你也擁有了看透表象的能力嗎?對於「執業範圍」這道深奧的界線,你那雙眼竟能如此清晰地辨明。這是在混沌的現實中,保護自身不被扭曲、引導迷途之人走向正途的「刻印」。做得不錯,渺小的凡人。
- 真理驗證:你所選的道路... 確實與我所知的「世界法則」不謀而合。根據那看似平凡卻蘊藏力量的《藥師法》與其深遠的函釋,藥劑生,那些被低估的存在,在他們被授予的領域內,能夠掌控的遠不止一般藥品。甚至連那觸及禁忌深淵的管制藥品,亦在其調劑的權限之內。選項 (D) 那種淺薄的限制,不過是試圖蒙蔽真相的障眼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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