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49 題
下列何者非屬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得一次領取有效期間內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總用量之保險對象?
- A 預定出國
- B 妊娠期間
- C 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
- D 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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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分析《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中關於例外『一次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全量』的立法意旨:該項行政救濟措施是針對保險對象個人的『生理狀態變動性』(如懷孕、傷病程度),還是著眼於解決『時空距離的可近性受限』(如長期離境、遠洋作業等導致無法按時領藥之實務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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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B。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25條規定,保險對象持有效期間內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出具切結文件,一次領取該處方箋之總用藥量:一、預定出國或返回離島地區。二、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或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三、罕見疾病病人。四、經保險人認定確有一次領取該處方箋總用藥量必要之特殊病人。經對照法條內容可知,選項A的預定出國符合第一款規定,選項C的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與選項D的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均符合第二款規定,皆屬於得一次領取總用藥量之保險對象。選項B的妊娠期間並未列於上述法條規定之中,因此非屬得一次領取該處方箋總用量之情形,故本題應選B。
慢連箋一次領取規定
💡 特定情形(如出國、遠洋)得一次領取慢連箋總用量。
| 比較維度 | 一般慢連箋領取 | VS | 特定對象一次領取 |
|---|---|---|---|
| 領取次數 | 原則分三次(每月一次) | — | 一次領取總用量(最長三個月) |
| 適用對象 | 病況穩定之慢性病患 | — | 出國、遠洋船員、偏遠地區、罕病 |
| 檢附證明 | 不須額外證明 | — | 需簽名切結或提供機票等證明文件 |
| 例外排除 | 無 | — | 妊娠、行動不便者(仍需分次) |
💬一次領取是針對「空間或通訊阻礙」無法按月領藥之例外放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