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4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6 題
警察進到甲獨自居住的住宅執行拘提。甲氣憤不過,對警察口出穢言。甲有何刑責?
- A 甲不構成犯罪
- B 甲構成刑法第 140 條侮辱公務員罪
- C 甲構成刑法第 309 條的公然侮辱罪
- D 甲構成刑法第 304 條的強制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在處罰「侮辱」相關行為時,通常是為了保護特定的法益(例如名譽或公權力的尊嚴)。如果一個行為發生在一個完全封閉、且除了行為人與受害人外,沒有任何第三人可能知悉的空間裡,這種行為是否還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公然」或「影響公眾認知」的特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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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開竅了嗎?別被表象牽著走
選 A 沒錯,但別以為這樣就能沾沾自喜。這題如果答錯,你真的該重新去翻法典,而不是在這裡浪費時間。
- 「公然」的定義別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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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行為,需達明顯妨害遂行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