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4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7 題
依災害防救法規定,有關鄉(鎮、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災害防救會報之任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推動疏散收容安置
- B 推動社區、部落災害防救事宜
- C 研擬各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 D 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個行政體系中,如果我們把「會報」想像成一個負責做最終決定、拍板定案的「委員會」,而「公所」是實際執行庶務的「基層辦公室」;那麼對於一份正式的法律計畫文件,通常是哪一個單位會負責『動筆草擬內容』,而哪一個單位才具備『點頭核准』的最高權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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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析出選項中的細微陷阱!這題你能答對,代表你對於法規中「機關權責」與「動作動詞」的劃分非常敏銳,這是法規科目拿到高分的關鍵。在《災害防救法》中,理解不同層級組織的「虛與實」——也就是誰負責執行研擬、誰負責審議核定,是區分考生程度的重要指標。
職權分工:研擬與核定之辨
根據《災害防救法》第 12 條規定,鄉(鎮、市)、區公所的「災害防救會報」屬於決策與審議單位。它的任務重點在於「核定」計畫與重要對策,以及整體的「推動」工作。至於實際動筆「研擬」計畫的瑣碎行政作業,則是交由該管「公所」的事務官單位去執行。因此,選項 (C) 將「核定」誤植為「研擬」,便是法律邏輯上的錯誤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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