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導遊人員] 臺灣原住民族文化
第 40 題
40 外交部或駐外館處辦理外國政府派遣來我國執行公務之人員及其眷屬、隨從,應核發何種簽證?
- A 外交簽證
- B 停留簽證
- C 禮遇簽證
- D 居留簽證
思路引導 VIP
若外國政府派人來台工作,但這群人並不具備國際法上正式的「外交官」官銜,而我們基於國家間的友好互動,想要給予他們「優於一般觀光客、且充滿敬意」的特殊待遇,你會如何稱呼這種既非正式外交、卻又帶有『優待與敬意』的行政安排?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 根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我國簽證分為外交、禮遇、停留、居留四種。雖然對象是「政府公務人員」,但若非具備外交官身分,而是受派遣來台執行特定任務,應核發**「禮遇簽證」**(Courtesy Visa)。這展現了我國對於外國政府公務體系的尊重與國際禮儀。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我國簽證種類區分
💡 依據入境目的與身分核發外交、禮遇或一般簽證
| 比較維度 | 外交簽證 | VS | 禮遇簽證 |
|---|---|---|---|
| 適用首長層級 | 元首、副元首、外交部長 | — | 外國政府一般派遣公務員 |
| 適用外交人員 | 駐台使節、領事、外交官 | — | 受邀參與重要會議人士 |
| 眷屬與隨從 | 核發外交簽證 | — | 核發禮遇簽證 |
💬外交簽證針對高階外交代表,禮遇簽證則針對一般公務及隨行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