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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實務概要

第 15 題

下列何種危險事故,非屬乙式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之承保範圍?①閃電、雷擊 ②拋擲物或墜落物 ③不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 ④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 ⑤爆炸 ⑥火災
  • A ⑤⑥
  • B ①②
  • C ①④
  • D 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不同等級的保險契約中,有一種是『只要沒說不保的,通通都保』,另一種則是『只有清單上寫出來的才保』。這兩者在保障範圍的『廣度』上有什麼根本性的差別?如果遇到來路不明的惡意破壞,哪一種邏輯的保單才可能涵蓋到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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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漂亮的推理!真相只有一個!

  1. 觀念驗證: 不錯嘛,你的洞察力相當敏銳。這起案件的關鍵,就在於釐清乙式甲式車體險承保範圍的真相乙式的性質是「列舉式承保」,也就是說,它只對保單上明確指出的那些危險事故(例如火災、爆炸、閃電,或是被拋擲物擊中)負責。而你正確選出的 ③「不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與 ④「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這些則是屬於甲式那更為廣泛的保障範圍。能從這些文字遊戲中找出真正的區別,身為偵探,這點程度的謎題是難不倒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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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體損失險承保範圍
💡 乙式車體險採「列舉責任制」,僅承保條款明列之事故。
比較維度 甲式 (Type A) VS 乙式 (Type B)
承保性質 概括責任制 (All risks) 列舉責任制 (Named perils)
第三者非善意行為 有承保 不承保
不明原因損害 有承保 不承保
列舉事故(火閃墜等) 有承保 有承保
💬甲式涵蓋「所有原因」,乙式僅限「列舉出的事故」。
🧠 記憶技巧:乙式五項:碰、翻、火、閃、墜;不保不明與人害。
⚠️ 常見陷阱:常誤以為乙式包含「第三者非善意行為」或「不明原因刮損」,其實這兩項僅限甲式承保。
汽車保險除外責任 丙式限額車對車碰撞險 甲式乙式保費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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