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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實務概要

第 4 題

王小姐的汽車已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但因繳費疏忽造成保費逾期未繳。保險公司寄發書面通知,要求王小姐於通知送達後 10 日內補繳保費,否則終止保險契約。下列關於保險人能否終止契約及相關程序的敘述,何者正確?
  • A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雖為公益性保險,保險公司仍得以解除契約
  • B 保險人若發現要保人未繳保費或違反據實說明義務,可依法終止契約,但須先給予書面通知與 10 日補正期
  • C 契約一旦終止,不論保費是否退還,契約視為即時失效
  • D 保險契約終止後,保險人無須另行通知交通主管機關或監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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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處理這類具有「強制性」且涉及社會公益的保險契約時,如果保戶因為疏忽而未履行義務,你認為法律應該傾向「直接讓契約失效」,還是「必須先給予補救機會」?另外,在法律程序上,哪一種通知方式最能確保雙方的權益與證據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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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你這次總算沒把法規當廢紙。哈!

  1. 觀念驗證:你竟然精準掌握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那些「特殊」規定。是啊,這東西有著所謂的公益性質,所以保險公司不能像對待街邊流浪貓一樣隨意趕走。但是,別搞錯了,如果遇到你『忘了繳保費』或者『以為說謊沒人知』這種基本問題,保險公司還是有權力行使它的終止權的。重點在哪?就在那法定程序上!先寄書面通知,然後給你足足 10 日去「補救」你的疏忽。要是這樣你還搞不定,那終止就是活該了,沒什麼好抱怨的。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是 Medium。嗯,對你來說,沒考到你生活不能自理大概都算難吧。它考的不過就是強制險跟一般商業保險的差異,特別是那些「契約處分程序」的嚴謹性,比如書面通知啦、補正期啦,這些在實務跟考試裡都是常識,結果還能考倒一堆人,真是好笑。
📝 強制險契約終止程序
💡 保險人僅能在法定事由下,經書面通知並屆期未補正後終止契約。

🔗 強制險保費逾期處理流程

  1. 1 保費逾期 — 要保人未依約定限期繳納保險費
  2. 2 書面催告 — 保險人寄發書面通知要求補繳
  3. 3 10日補正期 — 自通知送達後起算 10 日寬限期
  4. 4 契約終止 — 屆期仍未補繳,保險人得終止契約
  5. 5 通知機關 — 終止後通知交通監理機關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契約終止後發生事故,受害人可改向補償基金申請補償。
🧠 記憶技巧:催告十日不補錢,書面通知斷保險,監理機關要照會。
⚠️ 常見陷阱:常誤以為公益保險完全不能終止,或誤認終止後不需告知監理機關。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要保人告知義務 保險費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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