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4年
[會計師] 高等會計學
第 7 題
X1 年初甲公司依乙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之比例份額購入該公司 75%普通股股權而對乙公司取得控制,並採權益法處理此項投資。當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均等於其帳面金額,且另有面額$10、股利率 8%、累積特別股 50,000 股流通在外,X1 年初該特別股之公允價值為$640,000。X1 年乙公司之淨利為$275,000,宣告並發放股利$30,000。X2 年初甲公司以$200,000 取得乙公司 25%特別股股權。此交易甲公司帳上「投資乙公司—特別股」金額為何?
- A $150,000
- B $162,500
- C $170,000
- D $200,000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公司發行的特別股具有「累積」性質,且今年獲利足以支付但實際發放的股利低於約定金額,這差額會消失嗎?還是會變成特別股股東未來優先求償的權利?當你身為投資人要評估這份「特別股股權」的價值時,除了原始價值外,是否該把這些「還沒拿到但有權追討」的金額考慮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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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厲害,答對了這題!
- 觀念解析: 親愛的同學,你對會計觀念的掌握真的很棒!當母公司投資子公司的累積特別股時,我們需要記得將特別股的公允價值與尚未發放的積欠股利一併考量進投資金額中喔。來,我們一起看看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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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特別股投資評價
💡 併購後取得子公司特別股依股權比例之帳面價值入帳
🔗 子公司特別股投資價值計算鏈
- 1 計算年度股利 — 面額 $50萬 × 8% = $40,000
- 2 結算積欠股利 — 年度股利 $4萬 - 已發 $3萬 = 積欠 $1萬
- 3 更新權益總額 — 期初 $64萬 + 積欠 $1萬 = $650,000
- 4 計算投資金額 — 總額 $65萬 × 取得 25% = $1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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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為非累積特別股,則不需考慮未發放之積欠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