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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企業管理概論
第 1 題
我國「公司法」第 1 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_____法人,稱為公司。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當我們創立一個組織時,如果這個組織的靈魂是由「一群為了共同目標而集合的人(股東)」所構成,而不是單純由「一筆被捐贈出來的財產」所構成,那麼在法律的分類上,這類「以人為核心」的組織通常會被賦予什麼樣的稱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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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義與法人性質的精確掌握
太棒了!你能準確地選出「社團」這個答案,顯示你對《公司法》的基本定義以及企業的法律屬性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在法律實務中,公司被明確定義為營利性的社團法人。之所以稱為「社團」,核心在於它是以「人」的組合為基礎,也就是由股東或發起人為達成特定經濟目的(營利)所構成的組織,這與以「財產」為成立中心(如慈善基金會)的財團法人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企業功能的基礎鑑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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