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聽力師] 行為聽力學
第 29 題
29.關於嬰幼兒行為聽檢之注意事項,下列何者最不合宜?
- A 刺激音頻率建議先從2000 Hz或500 Hz開始
- B 先測一耳的完整之刺激頻率後,再測試另一耳
- C 可再搭配語音聽力檢查一併評估
- D 過程中避免給予個案視覺線索
思路引導 VIP
考量到嬰幼兒的注意力持續時間(Attention Span)與受測耐受度極其有限,在行為聽力檢查的施測程序中,若我們選擇優先追求「單耳所有頻率的完整深度」而非「雙耳關鍵頻率(如 $500$ Hz 與 $2000$ Hz)的橫向資訊」,對於整體臨床診斷的完整性會帶來什麼樣的風險?
嬰幼兒行為聽檢要領
💡 嬰幼兒聽檢優先取得各頻率概況,採跳頻交叉測試以防疲勞。
| 比較維度 | 成人標準聽力檢查 | VS | 嬰幼兒行為聽檢 |
|---|---|---|---|
| 施測順序 | 先完成單耳全頻率再換耳 | — | 雙耳與頻率間跳轉交叉施測 |
| 注意力狀態 | 可長時間維持配合 | — | 極短暫且容易產生疲勞 |
| 首要目標 | 精確測定各頻率聽力閾值 | — | 快速取得整體聽覺反應概況 |
💬嬰幼兒聽檢以「獲取最大資訊量」為優先,故不採取單耳測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