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護理師]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 47 題
依據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有關護理之家之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 A 服務對象應由醫師定期予以診察
- B 收案對象包括鼻胃管、氣切、尿管之個案
- C 每 20 床至少應置護理人員 1 人
- D 每 5 床至少應置照顧服務員 1 人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回想《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中對於人力配置的量化要求,特別是在『護理之家』這類收容具備三管(鼻胃管、氣切、尿管)等高度照護需求病患的機構中,其護理人員與床位的配置比例 $1:n$,$n$ 的法定數值應是多少,才能符合其專業醫療照護的強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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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這道題目考驗的是對護理機構設置標準法條的精準記憶,你能敏銳察覺人力配置的數字陷阱,表現非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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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之家設置標準
💡 掌握護理之家護理人員(1:15)與照服員(1:5)的法定配置比例。
| 比較維度 | 護理人員 | VS | 照顧服務員 |
|---|---|---|---|
| 配置比例 | 每 15 床至少 1 人 | — | 每 5 床至少 1 人 |
| 核心職責 | 醫療護理、三管維護 | — | 生活照護、日常起居 |
| 資格要求 | 具護理證書者 | — | 具照服員訓練證明 |
💬護理人員與照服員的配置比例分別為 1:15 與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