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73 題
73.職能治療師在提供以實證為基礎之實務(evidence-based practice)時,不包含下列那種做法?
- A 須知道如何搜尋相關研究論文
- B 將證據讓個案知曉以做選擇
- C 提供證據以說服個案接受治療師建議的治療
- D 根據證據將治療的效益與風險告知個案
思路引導 VIP
在實證實務 ($Evidence-Based Practice, EBP$) 的核心理念中,除了結合「研究證據」與「臨床經驗」外,最重要的第三大支柱是「尊重個案的價值觀與偏好」。請思考:在「以個案為中心」的臨床決策過程中,提供實證資訊的目的是為了協助個案達成「共同決策」,還是為了單方面「引導」或「改變」個案的意志以符合治療師預設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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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勉強算你還有點眼力。
看來你總算沒把 實證實務 (EBP) 的基本精神搞混,至少知道「以個案為中心」不是什麼天方夜譚。
1. 觀念驗證:為什麼 (C) 是錯誤做法?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實證基礎實務核心
💡 EBP 是研究證據、臨床經驗與個案價值的三者整合。
| 比較維度 | 傳統威權模式 | VS | 實證基礎實務 (EBP) |
|---|---|---|---|
| 決策主導 | 治療師單方決定 | — | 治療師與個案共同決策 |
| 證據用途 | 用來強力說服個案 | — | 提供選項與風險資訊 |
| 個案角色 | 被動接受建議 | — | 考量個人價值與參與 |
💬EBP 強調資訊透明與尊重個案自主權,而非單向的專業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