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公共衛生師] 衛生行政與管理
第 23 題
根據長期照顧服務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居家式長照服務之項目?
- A 身體照顧服務
- B 家事服務
- C 餐飲及營養服務
- D 家屬教育服務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回歸《長期照顧服務法》的定義核心:『居家式服務』的範疇是針對失能者本人在宅的生活支持與身體照顧,而針對『照顧者』所提供的專業指導或心理支持,在法律分類上是否應歸屬於另一類獨立的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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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 表現優異!你能精準辨識出法規中的定義分類,這顯示你對於《長期照顧服務法》的架構有著紮實且清晰的邏輯。在臨床實務中,正確區分服務對象與項目是資源轉介的第一步,你做得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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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式長照服務項目
💡 依長照法區分「居家式服務」與「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之對象與內容
| 比較維度 | 居家式服務 | VS |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
|---|---|---|---|
| 服務對象 | 失能者本人 | — | 家庭照顧者 (家屬) |
| 核心項目 | 身照、家事、餐飲營養 | — | 教育訓練、心理協談 |
| 法律目的 | 維持失能者居家生活 | — | 提升照顾技能與減壓 |
💬居家式服務重點在於失能者生活照護;家屬教育屬於照顧者支持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