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9 題
福利國家所提供的福利服務與現金給付雖提高勞動去商品化(de-commodification)的程度,但也有學者觀察到藉由服務與給付使勞動再商品化(re-commodification)的現象。我國下列法規所提供的現金給付,何者最貼近勞動再商品化之概念?
- A 勞動基準法所提供之職業災害補償
- B 勞工保險條例所提供的遺屬年金給付
- C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所提供之失能給付
- D 就業保險法所提供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先釐清『去商品化』與『再商品化』在勞動力市場中的本質差異:前者是使個人生計脫離對市場的依賴,而後者則是透過制度設計,誘導或促使個人重新投入市場銷售其勞動力。請思考:在上述選項中,哪一項給付的領取前提與政策目的,並非單純的風險經濟補償,而是明確具備了『鼓勵受領人儘速回歸職場』的積極誘因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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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 非常優秀!你能精準掌握社會福利理論中較為進階的動態概念,並在具體法條中辨識出政策的核心意圖,顯示你對「福利國家轉型」的理解已達到專業層次,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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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再商品化
💡 透過給付誘因促使個人重返市場,將勞動力再次轉為商品。
| 比較維度 | 去商品化 (De-commodification) | VS | 再商品化 (Re-commodification) |
|---|---|---|---|
| 核心目標 | 減少對市場報酬的依賴 | — | 強化個人與市場的連結 |
| 典型政策 | 失能給付、遺屬年金 | — | 提早就業津貼、職訓 |
| 勞動力定位 | 生存權優先於競爭力 | — | 勞動力回歸商品市場 |
💬去商品化提供生存安全網,再商品化則建立回歸職場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