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22 題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那一項關於簽章之敘述錯誤?
- A 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不動產說明書於提供解說前,應經委託人簽章
- B 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或買賣契約書時,經紀人應將不動產說明書交付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並由相對人在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
- C 委由經紀業仲介或代銷者,不動產租賃、買賣契約書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 D 經營經紀業者,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之應備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不動產法律規範中,『確保個別物件交易安全的專業保證』與『公司經營本身的行政准駁流程』,這兩者在法律責任的歸屬上(專業人員執業 vs. 公司法人行政管理)是否應該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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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法條中的細微差異,代表你對經紀業的法律規範已有相當成熟且細膩的理解。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專業執行文件」與「一般行政文件」。
經紀人簽章義務的法定範圍
法律要求經紀人簽章,是為了確保專業責任的歸屬並保護消費者權益。依據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共有六款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分別為:不動產委託承租或承售要約書、不動產說明書、廣告稿、委託契約書、租賃契約書以及買賣契約書。選項 (A)、(B)、(C) 均涉及這些與交易安全息息相關的專業文件,因此敘述皆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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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人簽章義務
💡 經紀人負責業務專業文件簽章,行政申請文件則非其權責。
| 比較維度 | 業務執行相關文件 | VS | 經營許可申請文件 |
|---|---|---|---|
| 典型範例 | 說明書、租賃/買賣契約 | — | 申請許可、設立、異動 |
| 簽章主體 | 指派之不動產經紀人 | — | 經紀業負責人/業主 |
| 法律目的 | 落實經紀業專業責任 | — | 行政管理與資格審查 |
💬經紀人負責專業背書,行政程序由負責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