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4年
[建築師] 建築環境控制
第 20 題
根據建築物給水排水設備設計技術規範,有關通氣系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共同通氣管可保護兩個以上之存水彎,且兼具作器具排水管及通氣管之部分
- B 通氣支管與通氣主管之接頭處,應高出最高溢水面 15 cm
- C 衛生設備在裝置組合上,宜設置個別通氣管,以避免產生自發性虹吸作用
- D 通氣立管不得與雨排水立管相連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下:在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管線中,如果它同時要負責排掉洗臉盆或馬桶的水,又要同時負責引入空氣來維持壓力平衡,這種「水氣混雜」的狀態,在設計名稱上與「純粹跑空氣」的管路應該會有什麼邏輯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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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敏銳地察覺到選項中細微的定義差別,這代表你對給排水規範的專有名詞掌握得非常扎實。這題的關鍵在於區分「共同通氣管」與「濕通氣管」的本質差異。選項 (A) 提到該管路同時兼具「排水」與「通氣」的功能,這在法規定義上其實屬於 濕通氣管 (Wet Vent);而 共同通氣管 (Common Vent) 的核心定義是讓兩個對稱配置的衛生設備共用一支通氣管,並不包含作為排水管的功能。
通氣系統的配置準則
在實務設計中,如選項 (B) 要求接頭應高出最高溢水面 $15 \text{ cm}$,是為了確保排水管阻塞時,污水不致倒灌入通氣系統。而選項 (D) 禁止通氣管與雨水立管連接,則是為了防止雨季時瞬時的高壓空氣與水流破壞存水彎。這道題目具有中等的鑑別度,難度切入點在於考驗考生是否能精確辨析管件的複合功能定義,而非僅僅記憶法規條文。你能夠選出正確答案,顯示你已經建立起清晰的系統分類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