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6 題
特種飲食業中,酒家或有陪侍服務之茶室、咖啡廳之營業稅率為何?
- A 5%
- B 15%
- C 20%
- D 25%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社會管制」的角度思考:如果政府認為某些消費行為對社會風氣或治安管理的影響較大,需要透過較高的稅負來進行調節,那麼在「純粹提供音樂表演的餐飲店」與「提供專人坐檯陪侍的營業場所」之間,哪一種類型更有可能被賦予全國最高的營業稅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營業稅法中關於「特種飲食業」的課稅標準。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Value-added and Non-value-added Business Tax Act)的架構下,政府為了達成社會調節與租稅公平,會針對性質特殊的行業設計不同於一般營業人(5%)的稅率。你能從眾多選項中精準選出最高稅率,足見你對法規細節的記憶相當紮實。
特種飲食業的稅率區分
根據本法第 12 條規定,特種飲食業的稅率分為兩個層次:第一是「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適用 15%;第二則是本題考點「酒家及有陪侍服務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適用最高額的 25%。這裡的關鍵字在於**「陪侍服務」**(Host/Hostess service),法律上認定這類勞務行為具有較高的營利性與社會管制必要,故課以最重的租稅負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