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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5年 [公職藥師] 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法規

第 三 題

三、依據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規定,何謂「藥品嚴重不良反應」?(5 分)並分別說明醫療機構、藥局、藥商對於各情形的通報期限規定為何?(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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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點辨識:考查《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依藥事法第 45 條之 1 授權訂定)中,「藥品嚴重不良反應」之法定定義,以及不同義務主體(醫療機構、藥局、藥商)之法定通報時限(7日、15日等規定)。
  2. 解題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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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考點為我國藥物安全監控體系中之「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制度」。此制度之目的在於即時偵測藥品上市後之安全警訊,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核心在於區分「通報對象之屬性(醫療機構/藥局 vs. 藥商)」及「不良反應之嚴重程度(死亡/危及生命 vs. 其他嚴重反應)」,進而適用不同之通報時限。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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