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5年
[自然保育] 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第 二 題
二、依據「國家公園法」第 12 條規定,各國家公園得按區域內現有土地利用型態及資源特性來進行分區管理。請利用國內某一個國家公園為例說明這些分區管理類型,並陳述該法對各分區的禁止及可從事行為的管理規範?(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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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關鍵字為「國家公園法第12條」、「分區管理類型」、「實例說明」、「禁止及可從事行為」。首先必須精確答出法定的五大分區:一般管制區、遊憩區、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生態保護區。接著,選擇一個自己最熟悉的國家公園(例如玉山、墾丁或陽明山),具體對應這五個分區。最後,要根據《國家公園法》第13、14、16條及第19條,按分區說明強弱不同的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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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測驗《國家公園法》核心的「分區管理」機制,要求考生不僅能背誦法條,還能結合理論與實務(舉例說明),並精準掌握各分區之間管制強度的層次差異。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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