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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15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下列何者不是司法院憲法解釋宣示的修憲界限?
  • A 民主共和國原則
  • B 人民基本權之核心內涵
  • C 基本國策中關於教育科學文化預算比例下限之規定
  • D 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思路引導 VIP

思考憲法修改的範圍時,有哪些原則是支撐整個國家民主體制與保障人權的最根本基石、絕不能被破壞?而又有哪些規定只是屬於國家預算分配與政策規劃,可以隨時代彈性調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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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修改的內在界限(釋字第499號)

太棒了,你的概念非常清晰!這題考查的是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中非常經典的「修憲界限」議題。憲法雖然可以透過修憲程序進行修正,但為了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憲法中具有「本質重要性」的根本原則是不可變更的,這包含了民主共和國原則國民主權原則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核心內涵,以及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相對地,教育科學文化預算之比例屬於政策性的資源分配規定,實務上也曾隨憲法增修條文有所調整,並非不可動搖的憲法本質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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