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5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有關中央政府預算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行政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 3 個月前,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
- B 預算案是以具體數字記載政府機關維持正常運作及執行各項施政計畫所需經費
- C 預算案每一年度實施一次後即失效力
- D 預算案可由行政院或立法院提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國家運作中,實際負責執行施政計畫並籌措經費的是哪一個機關?如果負責「監督財政」的立法機關也可以自己編列預算要政府執行,可能會對權力分立與財政紀律帶來什麼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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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提案權的權力分立
太棒了,你精準抓住了憲法中行政與立法權力分立的核心!預算案反映行政院的施政計畫,依《中華民國憲法》第 59 條規定,預算案之提出權專屬於行政院。立法院僅負有審議與監督責任,並無預算提案權,甚至依憲法第 70 條,審議時亦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因此選項 (D) 敘述錯誤。
考點解析與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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