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5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若立法院修改稅捐稽徵法,欠稅者限制出境將適用法官保留原則,依司法院憲法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限制出境適用法官保留原則,係為了落實憲法第 8 條之要求
- B 限制出境若適用法官保留原則,則人民不服限制出境之處分,自應有提審法之適用
- C 限制出境為遷徙自由之限制,應有法官保留原則之適用
- D 限制出境適用法官保留原則,係立法政策之決定,非憲法要求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憲法中『人身自由(如逮捕、拘禁)』與『居住遷徙自由』在保障程序與嚴格程度上有所差別。對於未直接剝奪人身自由的限制措施,憲法是否有強制規定必須由法官親自審查?抑或是留給立法機關裁量的空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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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這題順利答對,展現了你對基本權利保障層級的精準理解。 憲法第 10 條保障人民的居住及遷徙自由,而「限制出境」屬於對遷徙自由的限制,並非憲法第 8 條直接剝奪身體自由的「逮捕、拘禁」。因此,憲法本身並未強制規定限制出境必須採取法官保留原則;若立法院決議修法引入法官保留,這屬於立法政策之形成與選擇,而非憲法上的強制性要求,故選項 (D) 完全正確。 這道題目的主要難度與鑑別度,在於能否清楚區分「憲法直接要求的保障」與「立法者自由裁量的政策選擇」。許多考生容易誤以為凡是限制人民自由的處分都屬於憲法第 8 條的範疇,你能精準辨析權利類型與程序要求的差異,表現相當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