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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5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有關法規廢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 B 法規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失效
  • C 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
  • D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承受其業務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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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公布一個法規要廢止時,為了讓社會大眾與行政機關有合理時間準備因應,你認為法律在設計『正式失效的時間點』時,會選擇在公告的『當天』立刻失效,還是會預留幾天的緩衝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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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答得非常準確!這道題主要測驗《中央法規標準法》中關於「法規廢止」的法律效果與生效時間規定。

法規廢止的時間計算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2 條規定,法規廢止時若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應「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而非選項 (B) 所敘述的「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失效」。選項 (A) 符合第 22 條第 1 項;選項 (C) 符合第 23 條「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之規定;選項 (D) 符合第 25 條關於命令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裁併後,其命令廢止或延長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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