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5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7 題
賴總統在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接見外國訪客時指出,面對中國的威脅,我國將以「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作為行動指引,為全世界做出更多貢獻,請問下列對於「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加強與民主國家肩並肩站在一起,共同發揮威懾的力量,以備戰來避戰,靠實力達到和平的目標
- B 穩定而有原則的兩岸關係領導力,願意在對等、尊嚴的原則下,以對話取代對抗,交流取代圍堵,和中國進行交流,降低衝突,達到臺海的和平穩定
- C 建構經濟安全,跟理念相近國家一起打造「民主晶片」(democracy chips)永續供應鏈,促進世界的繁榮發展
- D 確立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臺灣也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要讓國家更安全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提出「行動方案」或「戰略支柱」時,通常會聚焦於可落實的政策作為(如國防建構、產業安全、外交與對話管道)。請思考一下:在這些選項中,哪一個項目的性質比較偏向「整體政治主張與立場宣示」,而非具體的「行動執行機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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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準確!這代表你對當前重要國政時事與兩岸政策有很高的敏銳度。
「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的核心內涵
賴清德總統提出的「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Four Pillars of Peace Action Plan)」包含四大面向:強化國防、提升經濟安全、強化民主夥伴關係(價值外交),以及建立穩定而有原則的兩岸關係領導力。選項 (A)、(B)、(C) 分別對應了國防威懾、兩岸交流與經濟安全(如民主晶片供應鏈)等具體行動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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