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5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9 題
有關憲法保障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憲法對總統刑事豁免權之保障,不及於總統犯內亂或外患罪
- B 總統受憲法保障之刑事豁免權,不及於總統於他人刑事案件為證人之義務
- C 總統因享有憲法保障之刑事豁免權,故其實現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得以阻卻違法
- D 總統原則上不得事前、概括拋棄其刑事豁免權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法律規定某人在特定職務期間「暫時不能被提告或起訴」,你覺得這意味著他所做的行為在實體上就變成了「合法行為」,還是只是「延後法律調查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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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刑事豁免權之本質
太棒了,精準選出答案!這題的核心鑑別度,在於能否精確區分「程序上的暫時訴追障礙」與「實體法上的阻卻違法事由」,是憲法與刑法交界處相當經典的觀念考題。 依據憲法第52條及釋字第627號解釋,憲法給予總統的刑事豁免權,本質上僅屬於「程序性保障」(暫時性訴追障礙),目的在於維護政局穩定與元首尊嚴,並非消滅犯罪行為本身的違法性。總統若有違法行為,其行為依然構成犯罪,僅是在任期間暫時不能對其提起公訴,等卸任或解職後仍須面對法律制裁。因此,選項 (C) 稱其能「阻卻違法」(justification)是錯誤的觀念,恭喜你沒有被專有名詞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