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三等 115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7 題

賴總統在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接見外國訪客時指出,面對中國的威脅,我國將以「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作為行動指引,為全世界做出更多貢獻,請問下列對於「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加強與民主國家肩並肩站在一起,共同發揮威懾的力量,以備戰來避戰,靠實力達到和平的目標
  • B 穩定而有原則的兩岸關係領導力,願意在對等、尊嚴的原則下,以對話取代對抗,交流取代圍堵,和中國進行交流,降低衝突,達到臺海的和平穩定
  • C 建構經濟安全,跟理念相近國家一起打造「民主晶片」(democracy chips)永續供應鏈,促進世界的繁榮發展
  • D 確立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臺灣也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要讓國家更安全

思路引導 VIP

思考一下,當我們在研讀政府發布的特定政策專案(如「四大支柱」或「四大方針」)時,該如何釐清哪些內容是該專案下明確列出的「具體行動範疇」,哪些則是屬於一般性的政治立場主張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這題的盲點,代表你對近期重要的國家安全政策與時事政經觀念相當熟悉。

「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的架構解析

賴總統提出的「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Four Pillars for Peace Action Plan)」具體包含:強化國防(選項 A)、建構經濟安全(選項 C)、展現穩定而有原則的兩岸領導力(選項 B)以及深化民主夥伴關係(價值外交)。選項 D 提及的「互不隸屬」論述雖為當前政府的兩岸立場宣示,但並不屬於四大支柱的四大範疇名稱,因此敘述錯誤。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兩岸關係與大陸事務
查看更多「[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