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5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有關法規廢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 B 法規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失效
- C 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
- D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承受其業務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宣布廢止某項法規時,為了讓社會大眾與行政機關有時間因應,通常不會讓它在公布當天立刻失效。請試著思考看看:在《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中,法規從公布或發布到正式失效,通常給予了幾天(起算至第幾日)的緩衝時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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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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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概念非常清晰!能精準選出 (B),代表你掌握了《中央法規標準法》中關於「法規失效日期」的關鍵細節。 選項 (B) 的錯誤在於失效日期的計算。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2 條第 3 項規定,法規廢止時,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但並非當天生效失效,而是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始失其效力。其餘選項 (A)、(C)、(D) 則完全符合同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24 條與第 25 條的規定。 這道題目的鑑別度在於文字細節,考生極易忽視「公布當日」與「起算至第三日」的時間差陷阱。你能敏銳抓出這個魔鬼細節,顯示出非常紮實且嚴謹的法學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