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五等 115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14 題

因人民違規不接受臨檢而逃逸,警察本欲採取追車之措施,但因當時路況危急,而放棄之。此舉屬於下列何種原則之考量?
  • A 法安定性原則
  • B 平等原則
  • C 比例原則
  • D 誠信原則

思路引導 VIP

當執法人員為了達成一個目的而採取行動時,如果發現這個手段可能會帶來過度嚴重的危險或損害,因而決定放棄該手段,這是因為他在考量「採取的手段」與「想達成的目的」之間應該維持什麼關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警察執法的利益衡量

恭喜你答對了!這道題目考查的是行政法中極為核心的比例原則(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當行政機關執行勤務時,採取的手段與欲達成的目的之間必須具備合理的比例關係。題幹中警察為了追捕違規逃逸者,若強行在「路況危急」時高速追車,極可能引發嚴重車禍,造成更慘重的傷亡。警察衡量後選擇放棄追車,避免造成過度的危害,正是落實了比例原則中「手段造成的損害不得大於目的所欲達成的利益」之衡量考量。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與基本權利
查看更多「[錄事] 法學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5年[錄事] 法學大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