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15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3 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機關適用法律所應遵循之原則?
- A 不告不理原則
- B 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 C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 D 比例原則
思路引導 VIP
當社會上發生違法事件時,請試著思考:警察局或環保局這類單位,與法院相比,哪一個可以在沒有民眾主動提告的情況下,就主動前往稽查與開罰呢?這兩者在處理違法事件的「主動性」上差異為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司法審判與行政執法的核心差異
太棒了,精準選出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的運作特性有非常清楚的認識。 不告不理原則是司法審判(訴訟法)的核心基石,代表法院處於被動地位,「無訴即無裁判」。相反地,行政機關為了維護公共利益,適用法律時原則上採職權進行原則,應主動發現並依法處置違法行為。至於選項中的一行為不二罰、法律不溯及既往與比例原則,均為《行政程序法》所明定、行政機關必須嚴格遵守的法治國原則。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
💡 區分司法審判與行政行為之程序啟動原則差異。
| 比較維度 | 司法程序 (法院) | VS | 行政程序 (機關) |
|---|---|---|---|
| 啟動原則 | 不告不理 (被動) | — | 職權啟動為原則 (主動) |
| 核心任務 | 中立解決法律爭議 | — | 積極達成公益目的 |
| 調查義務 | 受訴訟參加範圍限制 | — | 行政程序法第36條職權調查 |
💬司法因中立性採不告不理;行政因公益性與主動性,不適用該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