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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申論題 115年 [觀護人] 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 四 題

13 歲少年因家庭功能不彰,常在外流蕩,以致施用 K 他命(或稱愷他命)成癮,某日在公園內施用 K 他命為警查獲。試問法令上對 13 歲少年施用 K 他命,如何進行後續程序處理?(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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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一步一步拆解題目的關鍵事實:

  1. 年齡:13歲。在《少年事件處理法》中,幾歲到幾歲算是「少年」?13歲符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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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分析】 本題涉及對未滿14歲(13歲)少年施用第三級毒品(K他命)之法律定性,以及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下稱少事法)針對此類事件之「行政輔導先行」程序處理機制。 【大前提:法規與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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