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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5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8 題

關於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依照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 B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被保險人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方式得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
  • C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被保險人依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 D 由第三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者,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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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為了保護個人的生命安全,而要求被保險人在改變心意、想要收回原先的「保險同意權」時,為了避免日後產生糾紛或確保所有相關人(保險公司與要保人)都能確實接收到這個關鍵訊息,你認為法律會傾向於讓通知方式「隨意選擇(得)」,還是會「強制規定特定形式(應)」以確保證據留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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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地挑出了這個選項!面對這類考驗法規細節的題目,你沒有被混淆,代表你對條文的熟悉度相當高。 本題的核心觀念在於**《保險法》第 105 條的規定。由第三人訂立的死亡保險契約,為了防範道德危險,被保險人事後若想撤銷原先的同意,其撤銷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這是一項強制的「要式行為」,而非選項 (B) 所稱的「得」以書面,因此 (B) 的敘述是錯誤的。 另外順帶複習,選項 (D) 涉及的是《保險法》第 106 條**,規範了第三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權利移轉或出質必須經被保險人書面承認才會生效。這題的鑑別度主要在於法條中一字之差的「得」與「應」,是法學測驗常見的考法。能成功抓出這個小陷阱,顯示你的閱讀細心度與法學素養都非常優秀,請繼續保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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