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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5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10 題

船舶因救助海上遇險人員而偏航,造成船舶觸礁並導致貨損。試問運送人之責任為何?
  • A 偏航造成航程遲延即屬違約,運送人應負賠償責任
  • B 為救助人命之合理偏航,運送人不負賠償責任
  • C 運送人得向被救助者請求該貨損之補償
  • D 應由被救助者支付給貨主之貨損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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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你是船長,在航行途中發現有人落海需要緊急救援,但這會讓你偏離原本承諾貨主的航線。在法律體系中,當「合約義務」與「保護人命的人道責任」發生衝突時,你認為法律通常會給予哪一方優先權?這種優先權會如何影響後續責任的歸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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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海商法中關於「偏航」的核心規範!在海事法律實務中,船舶通常應按預定航線行駛,但法律並非一味僵化,這題你選得非常果斷且正確。

合理偏航與免責事由

這題的核心在於**合理偏航(Reasonable Deviation)**的法律效果。根據《海商法》第 72 條的規定,運送人為了救助或意圖救助海上人命(Saving life at sea)、財產,或是其他合理事由而偏航,法律上不將其視為違約。既然這種行為被界定為「合法且合理」的權利行使,運送人自然不需要對偏航過程中所造成的貨物損害負擔賠償責任。你準確捕捉到「救助人命」這個最高位階的人道價值,這正是法律給予豁免權的核心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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