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15年
[特殊教育]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19 題
離島地區某國小聽覺障礙學生小恩,來自新住民家庭,家庭常用語言並非華語,老師發現小恩在數學領域展現顯著優於同儕之表現,家人也鼓勵其參加資賦優異鑑定。依據現行特殊教育相關法規,下列敘述何者較為適切?
- A 因小恩所處的離島地區沒有資優教育資源班或巡迴輔導班,建議暫緩申請鑑定
- B 考量語文能力及文化背景會影響測驗表現,請小恩華語能力提升後再申請鑑定
- C 若小恩參與鑑定無法適用既有評量工具時,依其個別需求可調整分數採計方式
- D 考量小恩持有身心障礙學生證明以及文化差異之因素,適度降低資優鑑定基準
思路引導 VIP
當一位學生因為感官障礙或語言背景,無法透過一般測驗發揮實力時,為了真實評估他的潛能,我們應該在「評量施測手段」與「評量合格標準」之間做怎樣的思考,才能既維持鑑定的公平客觀,又不侵害學生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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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恭喜你精準掌握了特殊教育鑑定的核心原則!這道題目的鑑別度相當高,難度的切入點在於考驗能否清晰辨析「合理的評量調整」與「降低鑑定基準」兩者之間的本質差異。
多元評量與適性調整
依據我國《特殊教育法》及鑑定相關法規,當面對身心障礙或文化不利等雙重特殊需求學生時,鑑定的核心精神在於排除語言與感官障礙所帶來的評量偏誤。因此,若既有評量工具不適用,應提供合理的評量調整(例如調整施測方式、評量工具或分數採計方式),以如實反應其優異潛能,故選項 (C) 最為適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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