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07年
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107年地特四等申論題 — 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共 4 題 · 含 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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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
甲、乙、丙三人因繼承而公同共有土地一筆,應繼分各三分之一。請問甲、乙二人是否可以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規定,不待丙之同意,逕自決定出售該筆土地給丁?請論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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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題
地政機關因土地登記之錯誤、遺漏或虛偽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試依現行法令規定,說明錯誤、遺漏、虛偽之定義及土地登記損害賠償之成立要件、地政機關之求償權、賠償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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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題
依土地法規定,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此一規定之立法目的為何?優先購買權之成立要件為何?如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逕行移轉登記於第三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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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題
出租之公、私有耕地因實施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到原租賃之目的者,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應如何處理?承租人有何補償?因重劃抵充為公共設施用地之公有出租農業用地,其處理及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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