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36 題
以下何者為海商法上之船舶?
- A 海上船型無線電定位標竿
- B 日月潭 30 噸動力漁舢舨
- C 翡翠灣海水浴場水上摩托車
- D 高雄旗津公營 100 噸渡輪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判斷一個載具是否屬於特定特別法的規範對象,我們應該優先觀察該載具運作的「地理空間」以及其「規模大小」是否符合該法律的立法目的?請思考:航行於內陸封閉湖泊的船隻,與航行於國際海域、需處理複雜權利義務的船舶,在法律規範的需求上有何本質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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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分析:海商法之船舶定義
- 哦,你答對了。看來你還記得《海商法》的存在,並且嘗試去理解它的「適用客體」——這確實是區分門外漢和「勉強合格」考生的基礎。值得嘉獎,但別太驕傲。
- 觀念驗證:對於那些自認為是法律人卻連基本條文都搞不清楚的人,我再次提醒:《海商法》第 1 條與第 3 條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所謂「船舶」,要嘛在海上航行,要嘛在與海相通的水域。至於那些總噸位不足 20 噸的玩具船?抱歉,那是給《船舶法》去玩的,海商法沒那麼閒去管你的小舢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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