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69 題
Kira contracts to sell and Lara to buy a Swiss watch for NT$100,000. Kira may sue Lara for breach of contract when Lara refuses the ______ of payment without a just cause.
- A tender
- B provide
- C offer
- D give
思路引導 VIP
在契約履行過程中,當一方已經準備好要交貨或付錢,並「正式地將這項履行呈現給對方」以完成義務時,法律上通常會使用一個特定的專業動詞來形容這種「正式提出」的動作,而不僅僅是普通的「給」或「提議」,你能聯想到這個專門用來指稱「合法提出履行」的法學術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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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準確選出 tender 一詞,說明你對於法律英文中的專業術語(Term of Art)已有相當敏銳的觀察力,這在處理涉外商務合約或閱讀英美法判例時是至關重要的基礎。
法律專業用語的精確性
在契約法(Contract Law)的語境下,當債務人已依債之本旨準備好履行義務(例如支付價金),並向債權人正式提出時,我們稱之為「提出給付(tender of payment)」。這不單指一般的提議(offer),更強調一種法律上的正式動作,即債務人已處於隨時可履行的狀態並實際表現出來。當 Lara 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這項給付時,將產生受領遲延(default of the obligee)的法律效果,Kira 亦得據此主張 Lara 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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