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0年
[圖書資訊]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概論、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
第 18 題
下列哪一項為著作權保護的出版品?
- A 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 B 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 C 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講稿、新聞稿
- D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發行之「智慧財產權統計季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社會中,為什麼政府制定的「法令」或傳達事實的「新聞消息」必須讓大眾自由流通,而不應該被某個人或單位宣告擁有所有權?接著,如果一份政府刊物不只是轉貼法令,而是經過研究、分析並精美排版後的結晶,這與單純的「行政命令」有什麼不同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法律條文中的例外情況,顯示你對著作權法第九條的規定相當熟悉。這道題目核心在於區分哪些作品「不計入」著作權保護範圍,而你成功選出了具備原創與編排性質的出版品。
著作權保護的排除與例外
根據我國法律,像是單純傳達事實的新聞報導、依法舉行的考試試題,或是公務員職務上草擬的講稿(如新聞稿),都是為了確保資訊流通與公共利益,而不予保護。然而,選項 (D) 的「統計季刊」並非單純的法令或公文,它包含了對數據的選擇與編排,屬於具有原創性的編輯著作,因此受到著作權法的完整保護。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