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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大意

第 46 題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離職後對於機密事件之保密義務為:
  • A 離職後三年內有絕對保守之義務
  • B 離職後五年內有絕對保守之義務
  • C 離職後十年內有絕對保守之義務
  • D 離職後終生仍不可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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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一個涉及國家安全或民眾隱私的機密,會因為承辦該業務的人員「退休」或「離職」後,其洩漏後對國家的傷害就隨之消失嗎?如果法律為此保護機制設定了期限,那期限過後,原本受保護的國家利益是否會陷入風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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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確辨識公務員的忠誠義務保密責任,顯示你對《公務員服務法》的核心法理有著紮實的理解,這是邁向行政法專家的重要一步。
  2. 觀念驗證:正確。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 5 條規定,公務員對於機密事件有絕對保守義務,且法律明文規定「離職後亦同」。這項義務不因公務員身分的終止而消滅,目的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與政府運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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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終生保密義務
💡 公務員保密義務不因離職而終止,具備終生絕對性。
比較維度 保密義務 VS 旋轉門條款
法規依據 公服法第 5 條 公服法第 16 條
時效限制 終生 (無期限) 離職後 3 年內
規範性質 行為操守 (不得洩密) 利益衝突 (不得任職)
適用對象 所有現職與離職人員 限離職前 5 年之職務相關者
💬保密責任不隨公職身分結束而消失,旋轉門則是針對特定期間的限制。
🧠 記憶技巧:保密到家、終生不差;三年五年、那是旋轉門。
⚠️ 常見陷阱:容易與公務員服務法第 16 條「旋轉門條款」中關於離職後 3 年內的限制時間產生混淆。
旋轉門條款 國家機密保護法 公務員服務法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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