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27 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項貨物或勞務應課徵營業稅?
- A 醫院病房之膳食
- B 工會依法經營銷售與會員之貨物
- C 銀行業總、分行往來之利息
- D 網購自國外進口之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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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如果營業稅的設計初衷是針對「在國內境內產生的消費行為」進行課徵,那麼當一件商品並非在國內製造,而是從邊境之外被運入國內供人使用時,為了維持國內外商品的競爭公平性,法律通常會如何定位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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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 本題核心在於區分課稅範圍與法定免稅項目。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 條,營業稅的課徵範圍包括在境內銷售貨物、勞務及進口貨物。選項 (A) 與 (B) 屬於第 8 條規定的免稅項目(醫療勞務及社會福利性質銷售);選項 (C) 則屬於銀行內部資金調度,不具對外交易性質。選項 (D) 則是標準的進口行為,依法應予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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