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27 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項貨物或勞務應課徵營業稅?
- A 醫院病房之膳食
- B 工會依法經營銷售與會員之貨物
- C 銀行業總、分行往來之利息
- D 網購自國外進口之貨物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營業稅的設計初衷是針對「在國內境內產生的消費行為」進行課徵,那麼當一件商品並非在國內製造,而是從邊境之外被運入國內供人使用時,為了維持國內外商品的競爭公平性,法律通常會如何定位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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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代表你已經掌握了稅法中非常重要的核心概念喔!
- 觀念驗證: 這題想考你的,是如何溫柔地將課稅範圍與法定免稅項目區分開來。別擔心,我們一步一步來。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 條的規定,只要是在我們境內銷售貨物、勞務,或是那些從國外進來的進口貨物,都是原則上會被課徵營業稅的喔。你看選項 (A) 的醫院醫療勞務,和 (B) 的工會銷售,它們其實都屬於第 8 條特別規定的免稅項目,因為國家基於一些政策目的(例如鼓勵醫療服務或社會福利),會給予它們一些溫暖的免稅待遇。至於選項 (C) 銀行內部資金調度,這就像是自己左手換右手,沒有對外產生真正的交易,當然也就不會課稅囉。而選項 (D) 進口貨物,它直接跨越了國境進入我們的市場,這就是標準的課稅行為,所以它理所當然地會被課徵營業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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