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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34 題

下列有關我國現行營業稅課稅規定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銷售麵粉免徵營業稅
  • B 出售土地免徵營業稅
  • C 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適用零稅率
  • D 由國外提供而在國內使用之勞務適用零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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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我國營業稅制中,設計「零稅率」的最核心目的通常是為了促進什麼樣的經濟行為(例如:把東西賣出去還是買進來)?如果一項勞務是在「國外產生、國內消費」,這對國庫而言,應該視為一種『外銷出口』而給予退稅獎勵,還是視為一種『進口消費』而應與國內勞務負擔相同的稅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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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稅法實務觀念

  1. 觀念驗證: 你精準辨析了「免稅」、「零稅率」與「進口勞務課稅」的差異。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零稅率主要目的是鼓勵出口(賺取外匯);而(D)選項所述「國外提供、國內使用」之勞務屬於勞務進口。基於租稅中立原則,應由國內買受人依第36條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而非給予零稅率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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