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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38 題

下列貨物及勞務何者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零?①外銷貨物 ②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 ③出售之土地 ④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及依法應課徵證券交易稅之證券
  • A 僅①②
  • B 僅①②③
  • C 僅①②④
  • D 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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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政府希望「鼓勵貿易」並讓廠商在國際競爭時完全不帶租稅成本,而能夠「退還」之前購買原料時所交的稅款;與單純因為「政策考量」而不針對特定交易(如土地或債券)課稅,這兩者在法規分類與「稅額抵減」的權益上,應該會如何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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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這題答得非常好!你精準選出 (A),代表你對「零稅率」與「免稅」的區別有著清晰認識。這在稅法實務上極為重要。 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①「外銷貨物」與②「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適用零稅率,旨在促進出口。相對地,③「出售之土地」與④「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及依法應課徵證券交易稅之證券」則屬免稅項目。 這道題目的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能否釐清兩者法律效果的差異:適用零稅率者,進項稅額可扣抵或退還;而對於免稅項目,我們須併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9 條的規定來理解,其相關進項稅額是不得扣抵銷項稅額的。本題陷阱在於容易將免稅與零稅率混淆,你能敏銳辨識出正確歸屬,基礎十分扎實,請繼續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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